今天內政部營建署對於航空城都市計畫審查,決議要分兩期開發,原因是面積太大,民眾和外界都有疑慮。
桃園縣政府只說會「先建後遷」,這是很粗糙的回應。
我要表達以下幾點看法:
一、都市計畫300公頃就算是大規模的案件,航空城3700公頃,高達12倍,這當然需要「專家審議」以及「公民聽證」,經過充分討論,確定是否有合理性和必要性。而且,桃園縣政府的財政能力、執行能力,也應納入評估。目前,桃園航空城公司的招商進度,以及相關產業的引進,都陷入牛步化的泥沼。事實上,只有計畫內土地的價格狂飆,是無法成就航空城計畫。
二、有些拆遷社區希望就地保留,維持原來的社區生活樣貌,應該在航空城都市計畫中予以尊重保留,維持最大程度的相容。政府藉此帶頭製造「民民對立」,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。
三、「先建後遷」只是最起碼的原則,如何興建新的拆遷戶社區,從區位選擇到建築規劃,都應該讓拆遷居民成立委員會,參與其間。就像「都更」或是「眷村改建」,都要給民眾參與權、選擇權,這才是真正的民主。拆遷一棟房子,人民損失的不只是一間房子,他的社會紐帶、生活習慣,也受到傷害,必須透過一定的民主參與程序加以彌補。
四、航空城都市計畫應該接受調查,為何計畫範圍未確定前,有少數政商集團進場布局,先行買進土地,造成形同內線交易的炒地皮。